再生医学网获悉,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公示医保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数据库第二批医用耗材信息的通知”,内容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医疗保障标准化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有关要求,将第二批医用耗材信息予以公示。
国家医保局指出,该动向是为加快推进统一的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准,形成全国“通用语言”。
经公示无异议后,第二批医用耗材信息将纳入国家医保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数据库,供各地医疗保障部门使用。
国家医疗保障局在《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医疗保障标准化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中指出:到2020年,在全国统一医保信息系统建设基础上,逐步实现疾病诊断和手术操作等15项信息业务编码标准的落地使用。
国家医保局在《医保疾病诊断和手术操作、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医用耗材四项信息业务编码规则和方法》,对医保医用耗材编码做了展示:
医保医用耗材编码分5个部分共20位,通过大写英文字母和阿拉伯数字按特定顺序排列表示。其中第1部分是耗材标识码,第2部分是分类码,第3部分是通用名码,第4部分是产品特征码,第5部分是生产企业码。
第1部分:耗材标识码,用1位大写英文字母“C”表示。
第2部分:分类码,根据医用耗材学科、用途、部位、功能划分,用6位阿拉伯数字表示。
第3部分:通用名码,创建全国统一的医保医用耗材通用名码,用3位阿拉伯数字表示。
第4部分:产品特征码,根据耗材材质、规格等特征赋予的代码,用5位阿拉伯数字表示。
第5部分:生产企业码,依据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为耗材生产企业赋予的唯一代码,用5位阿拉伯数字表示。
医疗界一直关注的医用耗材编码工作已正式开始。信息数据完善后,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和支付三个环节都将焕然一新。
到2020年,在全国统一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建设基础上,逐步实现疾病诊断和手术操作等15项信息业务编码标准的落地使用。“十四五”期间,形成全国医疗保障标准清单,启动部分医疗保障标准的研究制定和试用完善。
不同于药品的是,耗材不仅数量庞杂且种类繁多,同一产品在不同地区招标采购时的名称不同,各地关于耗材的政策规定多种多样,给耗材招标采购以及支付等环节带来诸多不便。
此种情形下,不乏有企业利用此来逃避价格监管,部分地区甚至形成混杂的业态。近几年业界兴起的耗材采购联盟实施耗材采购价格、数据共享等做法目的之一就包括规避企业这一做法。
医用耗材编码标准的出现必定将对耗材产业链里的某些环节作出改变和修正,以配合同样在前期重点开展的医保疾病诊断和手术操作信息业务编码标准。
实际上,由于没有统一标准,企业自己往往也搞不清楚产品在多地招标采购中的名称和信息。比如,产品名称在北京是a,到了南京却成b。
这种“共识”将直接影响耗材的招标、采购和支付等环节。原来耗材是庞杂,有了编码标准后将改变混乱的局面,消除了之前招标采购环节因产品信息差带来的问题,再由此影响到支付环节。
耗材的质量评价标准呢一直是业内议论的话题。国家医保去年发布的《国家医疗保障局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6395号建议的答复》中表示,要将药品降价的成功经验推广到耗材领域。
上述同一份《答复》文件中,国家医保局还表示,下一步国家卫生健康委将配合相关管理部门建立耗材一致性评价机构。
一致性评价就相当于为耗材设立了“质量标准线”,对标准线以上的产品进行谈判采购,即使唯低价是取,质量也能有最基本的保证。
除此,对比药品的一致性评价进程,或许耗材也将面临一波大洗牌。耗材领域很多小企业只有一两种产品,收入也并不高。
因此,通过耗材一致性评价所需的费用,所要达到的质量标准,以及后续面临的招采降价,都将一轮一轮地筛掉大批企业,进而洗牌后,引导行业朝着创新设备、创新耗材的方向发展。
(备注:图片源自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