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医学网获悉,为进一步加强精神专科服务体系建设,提升精神专科服务能力,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医保局等部门于近日联合印发了《加强和完善精神专科医疗服务意见》的通知。现将该《意见》通知内容推送给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局)、财政(务)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中医药管理局、医保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14号)精神,进一步加强精神专科服务体系建设,提升精神专科服务能力,推动医疗服务高质量发展,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国家医保局制定了《关于加强和完善精神专科医疗服务的意见》(可从国家卫生健康委官网下载)。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认真贯彻落实。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国家医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