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医学网获悉,为加强对模拟运行和实际付费工作的指导,推动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国家试点工作,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于近日印发了2021年度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国家试点的通知。现将该通知的详细内容推送给您!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疗保障局:
按照“顶层设计、模拟运行、实际付费”的工作安排,为加强对模拟运行和实际付费工作的指导,推动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国家试点工作,我局对DRG付费国家试点工作专家组进行了更新,并确定了专家组固定联系分组名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省级医保局要充分认识做好DRG付费国家试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强化组织保障,加强政策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办法,全力以赴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二、各试点城市要主动作为,加强与固定联系分组专家的沟通联系,切实做好有关培训、管理、监测、评估等工作。
三、DRG付费国家试点工作专家组根据固定联系分组安排,采取统一组织调研和不定期指导等方式,加强对试点城市的指导,梳理分析试点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推动试点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四、各级医保部门要严格按照《DRG付费国家试点专家组工作机制》要求,提高大局意识,加强组织管理,为试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营造良好工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