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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发文,公立医院成本核算有新要求!
时间:2021-07-09 12:02:55  作者:lfy  来源:国家财政部
再生医学网获悉,为规范公立医院成本核算,通过统一的成本核算方法,帮助公立医院建立成本核算机制,提升内部决策支撑能力,国家财政部于近日印发了《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具体指引——公立医院(征求意见稿)》。
  再生医学网获悉,为规范公立医院成本核算,通过统一的成本核算方法,帮助公立医院建立成本核算机制,提升内部决策支撑能力,国家财政部于近日印发了《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具体指引——公立医院(征求意见稿)》。

  《指引》共6章,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章为总则,主要规定制定依据、适用范围、医院成本信息需求、基本步骤和其他要求等;
  第二章为成本核算对象,主要规定医院确定成本核算对象的原则、指引主要规范的成本核算对象、医疗活动相关成本核算对象等;
  第三章为成本项目和范围,主要规定医院成本项目的设置要求、成本项目与财务会计信息的关系、业务活动成本项目,以及成本范围等;
  第四章为业务活动成本归集和分配,包括业务活动成本归集和分配的一般要求,按科室归集和分配费用,以及临床服务类科室、医疗服务项目、病种、DRG成本的核算流程和方法;
  第五章为成本报告,主要规定医院成本报告概念、分类和内容,对外成本报告的编制要求等;
  第六章为附则,主要规定卫生健康行政管理部门、医院可以结合实际制定细化规范或管理办法、成本报表格式,以及《指引》的生效日期等。
  说明文件中称,《指引》遵循了《基本指引》的规定,对医院开展成本核算的实务经验进行了借鉴和吸收,同时进行了一些创新:
  1使部分现行做法能够符合规定,如将难以区分所属活动类型的费用计入医疗活动,成本范围与实务中的医疗全成本、医疗成本进行对应,单位管理费用的分配提供多种可选顺序等;
  2在传统的科室、诊次和床日成本核算的基础上,专门增加了医疗服务项目成本核算、病种成本核算、DRG成本核算等内容,并明确相关概念,提供了多种应用较为广泛的核算方法;
  3规范了成本核算如何从财务会计取数,确保数据同源性和一致性。具体包括成本核算对象、成本项目与财务会计科目的对应关系,财政资金补偿费用包含的明细科目等。
  此外,某三甲医院总会计师告诉“医学界”,《指引》的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将政府会计制度的会计科目与成本核算操作关联了起来。
  《指引》出台背景:此前出台规范缺乏顶层设计
  说明文件中称,医院既要保持公益性,又要走上健康的可持续发展道路,就需要重视成本核算与管理工作,通过精细化管理实现降本增效、保障医保参保人员权益和医保制度长期可持续发展。
  为此,国家相继出台文件对医院加强成本核算提出了要求——
  2009年国务院发布《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要求定期开展医疗服务成本测算;
  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明确要逐步实行医院全成本核算,逐步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
  同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可以以疾病诊断相关分组技术为支撑进行医疗机构诊疗成本与疗效测量评价;
  2020年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局发布《关于加强公立医院运营管理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强化成本核算、成本控制、从成本等维度评价运营流程等重点任务;
  2021年2月3日,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院管理局联合印发《公立医院成本核算规范》,明确了成本核算的分类及核算方法、成本项目及成本的分类、设置成本核算单元等。
  事实上,2010年以来,绝大多数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已按照《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开展了科室成本核算,部分地区的卫健管理部门也制定了地方性的医院成本核算办法。
  但国家和地方卫健管理部门相关文件主要基于原有核算体系和实务总结制定,尚未从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层面对医院成本核算工作做出全面统一规范,导致实务中已出台的核算办法或规范缺乏顶层设计,与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和医院财务制度的协调性不足,对于医保付费等方面的成本信息需求也考虑不够。
  因此,为统一出台关于医院成本核算的具体指引,规范和提升医院成本核算工作,2020年年初起,围绕起草《指引》,财政部开展了相关工作。
  相关内容,再生医学网将持续跟踪、报道。
关键字:公立医院成本核算,财政部,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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