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医学网获悉,近日,国家有关单位印发了《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对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作出部署。要加快制定药品网络销售的监督管理办法。网上药店,即将迎来严管时代!
网上药店,严管来了
《分工方案》强调,对涉及安全生产、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等领域和事项,切实把好每一道关口,确保质量和安全。
其中,相关部门要加快制定药品经营、药品网络销售的监督管理办法,强化质量监管,提升监管效能。
可以看到,针对“互联网+药品零售”的监管办法将越来越完善,网上药店与线下药店同样面临严管,网上售药乱象将明显得到扼制。
今年3月,有媒体选取17家网上药店进行购药测试并发现,一些网上药店存在无需购买者提供处方、直接简单问诊就开具处方、无视规定售卖处方药等违规行为。
有业内人士直言,网上销售处方药,若不严格管制,线下药店和相关部门做的努力就白费了,而且还带坏了行业风气,这不公平。
值得一提的是,4月15日政策例行吹风会明确表示,在确保电子处方来源真实可靠的前提下,允许网络销售除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以外的处方药。
网售处方药政策放开后,不少地方围绕“互联网药品销售”展开重点监管工作。
4月20日,北京市药监局要求,采取多种措施,主要排查第三方平台管理不到位、互联网信息服务资格证不齐备等问题。
药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更易面临处罚
另外,《分工方案》还要求,医保部门要制定出台《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配套实施文件和相关规范标准,采取日常检查、现场检查、飞行检查、联合检查等多种手段,加强医保基金监管。
5月1日,《条例》正式实施。该文件出台前后,已有不少地方相关部门对当地医保定点药店展开严查。
5月6日,启东市医疗保障局对外表示,经核查,市区某药房存在用医保卡刷保健品的违规行为,涉及金额163元。根据相关规定,工作人员立即对其作出处罚:1.违规费用163元不予受理;2.扣除违约金1万元;3.暂停医保6个月。
《条例》第22、26条明确了各行政机关的分工与协作措施,第27条列举了可以采用的监督检查措施,第28、29条规定了检查程序,第30、31条规定了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程序,由此建立一套完整的医保行政执法规则。
随着《分工方案》的出台和实施,对于零售药店医保基金使用的监管将更加完善,药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极易面临严重处罚。
药店“互联网+监管”模式,多地推行
另外,《分工方案》还指示,要完善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功能,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监管数据归集与治理。
在“互联网+监管”方面,不少地区推出“智慧药店”、“阳光药店”等监管平台,利用互联网技术,打通监管部门、药店、顾客,使得药店经营服务更加效率、合规,也让顾客购药更加安全和便捷。
近日,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媒体表示,2019年推出的“智慧药店”已突破了药品领域的传统监管模式,它不仅做到了让执法者实时的监督检查,也让药店经营者可以实时的自查自纠。
相关人士称,通过“智慧药店”平台可以实施监控药店内的情况,例如执业药师是否在岗,处方药柜台里是否有人。特别是药店里是否有阴凉区,一旦店内阴凉区的温度和湿度不合格,系统就会报警,便于部门实时监管。
7月7日,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兴庆区分局召开“阳光药店”工程推进会,会上监管人员表示,“阳光药店”工程利用信息化的智慧监管手段,实现对处方药凭处方销售、含麻黄碱药品销售、执业药师在岗履职的电子化监管。
有药店工作人员谈到,加入“阳光药店”后,监管部门给我们免费发了温湿度监测设备,可以直接通过电脑看店内每天的温度和湿度记录,很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