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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发布《医疗器械注册自检管理规定》
时间:2021-10-26 09:15:32  作者:Annie  来源:国家药监局
近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医疗器械注册自检管理规定》的公告(2021年第126号)。

        再生医学网获悉,近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医疗器械注册自检管理规定》的公告(2021年第126号)。
        该公告旨在为加强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规范注册申请人注册自检工作,确保医疗器械注册检验工作有序开展,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及《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市场监管总局令第47号)、《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市场监管总局令第48号)。
        根据要求,注册时开展自检的,注册申请人应当具备自检能力,并将自检工作纳入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配备与产品检验要求相适应的检验设备设施,具有相应质量检验部门或者专职检验人员,严格检验过程控制,确保检验结果真实、准确、完整和可追溯,并对自检报告负主体责任。
        (备注:图片源自网络。)
关键字:医疗器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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