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医学网获悉,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规划发展与信息化司司长毛群安指出,
医疗信息安全是个人信息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医疗工作中,凡是涉及患者个人信息的数据使用,都应该清晰界定信息数据安全的红线。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患者信息安全问题成为社会热议的焦点,相关部门要做好信息保护工作,处理好个人隐私保护和防疫工作之间的关系。
随着《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实施,
医疗行业中患者个人信息安全的具体法规该如何制定,是法学界和医疗行业共同关注的重要议题。毛群安指出,个人信息的开放和保护是一个硬币的两面,只有把信息安全保护好,才能在未来把数据应用发展好。政府、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大数据企业、个人要在技术发展和信息安全之间寻求平衡。无论是科学研究、智能医疗技术创新还是各种信息支持系统的开发,都应在保障个人信息安全的基础上进行。
目前,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相关部门正在研究制定针对医疗卫生行业的信息安全管理办法,加强医疗机构信息安全建设投入,进一步保护患者诊疗信息、健康数据的安全。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莫纪宏认为,要通过促进
医疗数据规范使用,确保《数据安全法》和《个人信息保护法》在医疗行业有效落地。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周汉华提出,应尽快出台医疗行业个人信息保护的配套立法和技术标准,针对典型医疗场景细化规定,以便于相关机构和从业人员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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