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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境内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质量管理体系核查工作程序的通知
时间:2022-03-11 09:31:46  作者:lfy  来源:国家药监局
再生医学网获悉,为做好医疗器械注册质量管理体系核查工作,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规章,国家药监局于近日组织修订了《境内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质量管理体系核查工作程序》,现予印发,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医疗器械可以说是临床医学快速发展的重要推手。有了医疗器械的“加持”,不仅减轻医护人员的工作负担,还能够大大增强临床医学诊治效果。也正是因为如此,世界各国无一不十分看重医疗器械的生产质量,并围绕医疗器械,特别是第三类医疗器械,制定了大量的政策法规,希望能够将医疗器械的生产质量纳入到重点监控领域。

  再生医学网获悉,为做好医疗器械注册质量管理体系核查工作,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规章,国家药监局于近日组织修订了《境内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质量管理体系核查工作程序》,现予印发,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与此同时,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境内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质量管理体系核查工作程序(暂行)的通知》同时废止。
  相较于第一、二类医疗器械,第三类医疗器械更直接关乎患者的生命安全,所以必须对其品质严格把控。对此,再生医学网获悉,这也是该《通知》发布的初衷与最终目的。相信随着该项《通知》的正式推行,将有助于我国第三类医疗器械规范化发展。
关键字:医疗器械,医疗器械注册,第三类医疗器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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