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可以说是临床医学快速发展的重要推手。有了医疗器械的“加持”,不仅减轻医护人员的工作负担,还能够大大增强临床医学诊治效果。也正是因为如此,世界各国无一不十分看重医疗器械的生产质量,并围绕医疗器械,特别是第三类医疗器械,制定了大量的政策法规,希望能够将医疗器械的生产质量纳入到重点监控领域。
再生医学网获悉,为做好医疗器械注册质量管理体系核查工作,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规章,国家药监局于近日组织修订了《境内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质量管理体系核查工作程序》,现予印发,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与此同时,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境内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质量管理体系核查工作程序(暂行)的通知》同时废止。
相较于第一、二类医疗器械,第三类医疗器械更直接关乎患者的生命安全,所以必须对其品质严格把控。对此,
再生医学网获悉,这也是该《通知》发布的初衷与最终目的。相信随着该项《通知》的正式推行,将有助于我国第三类医疗器械规范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