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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时间:2022-09-27 09:51:26  作者:lfy  来源:国家药监局
再生医学网获悉,为统筹群众购药便利性和药品安全监管,切实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和合法权益,国家药监局等部门于近日联合发布了《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并由国家药监局对该《办法》进行了政策解读。
  随着“互联网+”浪潮袭来,医药行业也迎来变革,其中,最为人所津津乐道的莫过于网上药店,这种新兴购药模式,凭借其便利特性,一经推出就迅速走红,成为无数人首选的购药方式。但与此同时,有关网络药店的各种负面新闻也层出不穷。

  再生医学网获悉,为统筹群众购药便利性和药品安全监管,切实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和合法权益,国家药监局等部门于近日联合发布了《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并由国家药监局对该《办法》进行了政策解读。
  一是落实药品经营企业主体责任
  明确从事药品网络销售的药品经营企业主体资格和要求,并依法明确疫苗、血液制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d性药品、放射性药品、药品类易制d化学品等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不得在网络上销售。同时,严格药品经营全过程管理,对药品网络销售企业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药学服务、药品储存配送、药品追溯、风险控制、信息公开等全过程管理提出明确要求。
  二是压实药品网络销售平台责任
  明确第三方平台应当设立药品质量安全管理机构,配备药学技术人员,建立并实施药品质量安全、药品信息展示、处方审核、处方药实名购买、药品配送、交易记录保存、不良反应报告、投诉举报处理等管理制度,并按规定备案。同时,要求平台与药品网络销售企业签订协议,明确双方药品质量安全责任,规定平台应当履行审核、检查监控以及发现严重违法行为的停止服务和报告等义务,并强化平台在药品召回、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以及监督检查中的配合义务。
  三是明确处方药网络销售管理
  考虑用药安全风险和线上线下一致性管理要求,明确对处方药网络销售实行实名制,并按规定进行处方审核调配;规定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应当区分展示,并明确在处方药销售主页面、首页面不得直接公开展示包装、标签等信息;通过处方审核前,不得展示说明书等信息,不得提供处方药购买的相关服务,意在强调“先方后药”和处方审核的管理要求。同时,要求处方药销售前应当向消费者充分告知相关风险警示信息并经消费者确认知情,切实防范用药安全风险。
  四是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强化各级监管部门的监管措施
  明确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药品网络销售监管中的职责划分和违法行为查处的管辖权,要求强化药品网络销售监测工作,对监测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按照职责进行调查处置。强化药品安全风险控制,对有证据证明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依法明确药品监管部门可以采取告诫、约谈、限期整改以及暂停生产、销售、使用、进口等措施。此外,《办法》还对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行为依法明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网络药店之所以会“乱象丛生”,其根本原因还是在于缺乏监督管控。对此,再生医学网表示,从大趋势来看,药品网络销售已成为当下潮流,而作为监管者,对待药品网销应在积极引导的同时,也建立健全相关的监督管控体系,从而让药品网销走入良性发展之路。
关键字:网络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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