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医疗服务体系的补充力量,乡村医生在改善农村医疗环境方面做出了卓越贡献。但与此同时,乡村医生普遍面临“薪资低”、“待遇差”等现实问题,这也使得许多地方的乡村医生出现“后继无人”的尴尬窘境。该如何才能做好乡村医疗服务这篇文章?
再生医学网获悉,近日,河北省卫健委等6部门联合发布了
《关于促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发展的若干措施》。其中,要求保障基层收入水平比照同类确定,即乡村医生实行同工同酬,待遇等同入编。
1、新村医:医共体内新招聘的大中专医学专业毕业生,在村卫生室服务期间,收入水平比照乡镇卫生院同类在职在编人员确定;
2、老村医:纳入乡村一体化管理的在岗乡村医生,按照现行渠道予以补助,原则上收入水平不低于乡镇卫生院同类在职在编人员。
不久前,国家曾强调,统筹解决好
乡村医生薪酬分配和待遇保障问题,打造一支专业化、规范化的乡村医生队伍。
河北省这一纸地方文件的出台,又在村医待遇保障道路上增砖添瓦。
在我国广袤的农村里,生活着数以亿计的农民群体,该如何满足他们的基础医疗需求,让他们能够足不出户就能够享受到基本的医疗服务,答案就是乡村医生。对此,
再生医学网表示,提高乡村医生的薪资待遇,是当下刻不容缓需要做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