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械行业与医疗机构是相互依存的关系,但长期以来,
医疗器械厂商与医生之间存在某种特殊的利益链条,这在无形中损害了患者权益,更不利于药械行业的良性发展。为了斩断这一条条利益链,国家有关部门陆续出台了多条政策法规。
再生医学网获悉,近日,安徽省卫健委发布《关于印发安徽省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管理办法的通知》,通知表示,安徽省将严厉打击商业贿赂,并建立采购「黑名单」。
根据《通知》内容:
该办法是为规范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用设备采购,制止非法交易活动,严厉打击商业贿赂行为制定,适用于药品、医用耗材、医用设备的生产、经营企业或者其代理机构和个人以及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或接受财政资金的医疗卫生机构相关人员。
《通知》指出,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及其代理人给予采购与使用其生产、经营产品的医疗卫生机构相关人员以财物或者其他利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
经人民法院判决认定构成行贿犯罪,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人民法院依照刑法判处免予刑事处罚的;被检察机关认定有行贿事实,但行贿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的;由纪检监察机关以贿赂立案调查,依法认定有行贿行为并作出处理决定的;因行贿行为被相关部门作出行政处罚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相关内容将在省卫生健康委政务网站予以公布,公布后一个月内报国家卫生健康委。不良记录公布事项包括: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及其代理人的名称、营业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责任人员姓名和职务、违法事由、有关判决和处罚决定文书、公布起止日期等。
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应用期限为2年,自公布之日起计算,到期自动消除,但2年内被发现另有行贿行为的除外。
在过去,“吃回扣”是药械厂商与医生之间心照不宣的“潜规则”,但从本质上来看,这种行为实属不可取。对此,
再生医学网表示,随着安徽省先人一步推出政策方针,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医疗领域“吃回扣”的现象将彻底绝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