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医院是保障国民健康的“防波堤”,那门诊就是这道“防波堤”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实上,绝大多数前往医院就医的患者,都会先经过门诊医生诊断筛查,然后再根据患者的实际病情来进行分流,这也意味着,门诊是大多数患者就医的第一站。
再生医学网获悉,
《医疗机构门诊质量管理暂行规定》的出台,使我国门诊质量管理有了纲领性的指导文件,开启了医院管理特别是门诊管理的新时代。
主要内容
1、门诊质量管理工作体系和机制要求
《规定》明确指出门诊质量管理是医疗机构质量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医疗机构应加强对门诊质量管理工作的重视与投入,切实提高门诊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规定》要求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将门诊质量管理纳入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工作体系,明确负责门诊日常管理工作的部门,建立门诊质量管理制度,按照院、科两级责任制不断完善门诊质量管理体系,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定期收集、分析、反馈门诊质量数据,推动门诊质量持续改进。
一方面,按照门诊诊疗流程系统梳理、归纳汇总并细化了既往散布在不同文件中的对门诊的质量管理要求,便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掌握和落实;另一方面,对挂号有效时间、门诊医务人员出诊安排、MDT门诊、门诊临床危急值管理、门诊静脉输液治疗管理、门诊就医秩序管理等既往无明确规定的事项提出了基本指导,以进一步健全门诊质量管理工作要求。《规定》从大质量观念出发,明确门诊质量管理不仅包括预约诊疗、门诊就医秩序、健康宣教等服务管理,更包括门诊诊疗水平、诊疗安全等传统观念中的医疗质量管理。门诊质量管理是门诊服务全范畴、全流程、全要素的综合管理。上述内容的提出有助于保障医疗质量安全,指导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科学、全面、系统、规范地开展门诊质量管理工作。
3、门诊质量管理的重要概念
对门诊、门诊质量管理、出诊单元等在日常工作中频繁使用但缺乏科学、规范定义的概念进行了界定。比如,《规定》明确指出,门诊质量管理是指按照门诊质量形成的规律和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运用现代科学管理方法,对门诊服务要素、过程和结果进行管理与控制,以实现门诊质量持续改进的过程,门诊质量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出诊管理制度、号源管理制度、预检分诊制度、门诊医疗文书管理制度、多学科(MDT)门诊制度、特需门诊制度、门诊转诊制度、门诊手术管理制度、门诊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等。明确统一的定义和要求,有利于提升全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之间门诊质量管理的同质化程度。
突出亮点
1、兼容并包,梳理各类法律法规
《规定》起草过程中,参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因此,作为全国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门诊质量管理的纲领性引导文件,《规定》不仅改变了过往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开展门诊质量管理和持续改进工作中无法有效兼顾各类法律法规要求的困难局面,也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门诊诊疗活动提供了依据。
2、直面疑难,回应社会关注焦点
作为患者就诊的重要场所,门诊诊疗活动中存在的诸多问题一直以来都是全社会关注和热议的焦点。对于这些社会重大关切,本次《规定》给予了正面回应。比如,针对患者在接受不同医师门诊服务中可能导致的各类医疗问题与困难,《规定》明确要求医疗机构应当严格落实门诊首诊负责制度,在本次就诊过程结束前或由其他医师接诊前,首诊医师应当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和转科等负责;针对患者在不同医院就诊时进行的各类检查检验结果无法互认,导致的重复检查、资源浪费等问题,《规定》明确要求医疗机构应当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享,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改善人民群众就医体验;针对门诊诊疗中可能存在的不合理处方及静脉输液问题,《规定》明确要求,一方面医疗机构应当加强药事服务能力,落实门诊处方审核及点评制度,为患者提供门诊药物咨询及用药指导服务;另一方面医疗机构应当加强门诊静脉输液治疗管理,严格把握门诊静脉输液治疗指征,控制门诊静脉输液治疗使用率,严密监测并及时处理门诊静脉输液治疗的不良反应;针对近年来发生的因医疗纠纷导致的伤医事件,《规定》明确要求,一方面医疗机构应当加强门诊投诉管理,公开投诉和医疗纠纷处理途径,做好投诉的接待、分析、反馈和持续改进;另一方面医疗机构应当加强门诊就医秩序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适当的安全保卫力量,保障患者和出诊医务人员的安全。
3、与时俱进,规范新的诊疗模式和技术操作
新的诊疗模式对门诊质量管理提出了全新的挑战与要求。针对近年来许多医疗机构开展的多学科(MDT)门诊,《规定》要求医疗机构MDT门诊由相对固定的专家团队在固定的时间、地点出诊,保障MDT门诊服务的规范性和连续性。同时,《规定》特别明确了MDT门诊诊疗记录的内容,保障MDT门诊服务的质量。
针对门诊手术操作,《规定》要求医疗机构应当制定门诊手术和有创诊疗的目录,制定并执行术前讨论、手术安全核查、手术部位标识等有关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保障门诊有创诊疗和手术的安全。
《规定》还明确了医疗机构门诊导医或智能引导设备数量标准,鼓励医疗机构在门诊提供社工以及志愿者服务,为就医辅助服务提出了要求,改善患者就医体验。
门诊作为患者就医的“始发站”,其质量优劣与否,会直接决定患者对医院的整体观感。对此,
再生医学网表示,为了确保患者的就医权益,国家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法规,希望能够从制度面来促进医疗机构门诊高质量发展,从而带动医疗机构整体实力腾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