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疫情防控进入新阶段,各地感染人数激增,对新冠治疗药物的需求也达到空前程度。为降低新冠患者的经济负担,国家医保局将新冠治疗药物纳入了今年的
医保药品目录谈判范畴,并牵头组织了几家新冠药品生产企业进行谈判,希望能够带量采购。
再生医学网获悉,近日,2022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谈判工作正式结束。
据工作人员介绍,今年,共有阿兹夫定片、奈玛特韦片/利托那韦片组合包装(Paxlovid)、清肺排毒颗粒3种新冠治疗药品通过企业自主申报、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等程序,参与了谈判。
其中,
阿兹夫定片、清肺排毒颗粒谈判成功,Paxlovid因生产企业辉瑞投资有限公司报价高未能成功。
虽然
Paxlovid未能通过谈判纳入医保目录,但根据近期国家医保局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实施“乙类乙管”后优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相关政策的通知》要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试行第十版)》中的所有治疗性药物,包括Paxlovid、阿兹夫定片、莫诺拉韦胶囊、散寒化湿颗粒等,医保都将临时性支付到2023年3月31日。在此期间,新冠病毒感染的参保患者使用这些药品均可享受医保报销政策。
此外,阿兹夫定片、清肺排毒颗粒经过本次谈判纳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后,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内治疗发热、咳嗽等新冠症状的药品已达600余种。
同时,为满足各地新冠病毒感染患者治疗的需要,近期各地医保部门结合当地
医保基金运行情况,又将一批新冠对症治疗药物临时纳入本地区医保支付范围。总体来看,医保报销的新冠病毒感染治疗用药品种丰富。
近年来,医保谈判“灵魂砍价”操作早已风靡网络,并受到了许多网友的力挺。对此,
再生医学网表示,医保谈判与带量采购本质上是一种双赢行为——药企获得了长期稳定订单,医保基金得到了合理使用。但与此同时,部分药企出于自身发展定位以及供需关系的考虑,会拒绝带量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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