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DIP,想必大家不会感到陌生。作为医保改革的重要部分,
按病种分值付费(DIP)现已成为许多医疗机构的“心头好”。但与此同时,也有许多医疗机构存在错误使用按病种分值付费(DIP)的现象,不仅拖累了医保改革进程,也损害了患者的合法权益。
再生医学网获悉,近日,郑州市医保局发布了《郑州市按病种分值付费(DIP)监管办法(试行)》,并对该项《办法》进行了专业的政策解读。
一、监管对象
郑州市所有纳入DIP付费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二、监管目的
建立和完善
DIP监管制度,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以及DIP实施过程和结果的监督和管理。充分应用信息化智能监管手段,实现对定点医疗机构事前、事中、事后的全流程监管。督促医疗机构医保结算清单填写规范,防止组别套编等违规行为,发挥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导向作用,提高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率,保障参保人利益。
三、监管原则
照依法依规、客观公正、履责保密、合理高效的原则对我市按病种分值付费(DIP)工作进行监管,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客观反映医疗机构实际、公正处理医疗机构问题、认真履行职责,遵守保密规定、提高监管效率,引导医疗机构合理高效使用医保基金。
四、监管内容
对
医保目录执行情况、收费规范情况2个方面进行费用监管,对合规性、编码套高、编码套低、规范上传4个方面进行病案与结算清单监管,对违法诊疗规范、增加住院频次、降低医疗质量、住院成本向门诊或院外费用转移、欺诈骗保行为等5个方面进行医疗行为监管。
五、监管方式
监管方式主要分为三个方面,第一是日常审核,第二是重点稽核,第三是专项监管。对实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的定点医疗机构上传数据进行分析、查阅、复核为主,适时开展现场检查,把日常监管和专项监管有机结合。依托信息化手段,调动线上与线下资源,对按病种分值付费(DIP)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管。
六、违规处理
违规处理主要分为协议处理、行政处罚、移送处理等方式。
1、在监管中发现定点医疗机构存在违反《郑州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行为的,依据《协议》规定进行处理。
2、违反《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造成基金损失的,按照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3、存在违反医疗诊疗规范行为的,移交卫健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涉嫌违纪或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的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近年来,DIP/DRG支付付费模式已成为医保改革的重要“硕果”,并受到医疗机构的广泛好评。不过,需要指出的是,许多地方医疗机构由于没能贯彻领悟DIP/DRG支付付费模式的核心内涵,从而导致了一系列问题。对此,
再生医学网表示,随着该项政策的发布,相信将有助于解决这些问题,并为DIP/DRG支付付费模式的推广做出宝贵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