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医保改革的重点部分,
DRG付费模式自问世起就备受争议,特别是在创新医疗器械领域,更是充满了对DRG的排斥情绪。原因无他,还是在于利润。众所周知,创新医疗器械研发前期往往需要投入海量资金,所以相关厂商急需通过高利润来回拢前期投入的资金。
再生医学网获悉,对于人大代表提出的进一步完善医保DRGs支付体系的问题,国家医保局于近日做出了明确答复,并且进一步支持创新医疗器械豁免DRG!
《答复》中,国家医保局对地方医保部门在试点工作中探索建立CHS-DRG付费支持医疗新技术的有关机制点名支持:如北京市对于符合一定条件的药品、医疗器械及诊疗项目,纳入
CHS-DRG付费除外支付管理。
事实上,早在去年7月,北京市医保局下发《关于印发CHS-DRG付费新药新技术除外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试行)》,首次提出了一项DRG除外支付办法,明确创新药、创新医疗器械、创新医疗服务项目可以不按DRG方式支付,单独据实支付。
此次,国家医保局点名支持北京市医保局将创新医疗器械豁免DRG,无疑传递出支持这项政策在全国大范围推广的信号!
作为拥有14亿人口的超级大国,我国医疗器械与医用耗材市场需求巨大,特别是在高尖端医疗器械领域,更是为国外品牌厂商所垄断。对此,
再生医学网表示,想要改变这一现象,就必须加大对国内药械厂商的扶持力度,从这一角度来看,该项政策推出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相信将有助于推动我国创新医疗器械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