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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宣:这些药械企业将纳入重点监控
时间:2023-03-30 10:10:39  作者:lfy  来源:国家药监局
再生医学网获悉,近日,江苏省药监局印发了《江苏省医疗器械生产分级监管实施办法》,确定了今后医疗器械监管的重点对象
  医疗器械作为临床医学的“好助手”,能够将诊疗效果最优化,从而帮助患者更快康复,为此,确保医疗器械的质量可谓十分必要。为了达成这一目的,国家有关部门纷纷制定推出了一系列的监管措施,希望能够从源头上严格把控医疗器械的生产质量。

  再生医学网获悉,近日,江苏省药监局印发了《江苏省医疗器械生产分级监管实施办法》,确定了今后医疗器械监管的重点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江苏省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开展的全过程监督管理活动。自2023年4月7日起施行。
  《办法》明确,将根据医疗器械的风险程度以及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结合医疗器械不良事件、企业监管信用及产品质量投诉状况等因素,将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按照风险分级,实施属地化分级动态管理。
  值得注意的是,《办法》还明确,12种情况下,监管级别上调一级!这也就意味着将会有更多企业面临更高一级的检查,进入监管的狩猎区。
  第八条
  第八条对于当年内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出现严重质量事故,或存在新增高风险产品、国家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创新产品等情况的,应当即时评估并将监管级别上调一级。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将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监管级别上调一级:
  (一)被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产;(二)被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召回;(三)监督抽检中存在产品不合格;(四)未对医疗器械不良事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五)未按法规要求提交报告事项;(六)生产国家集中带量采购中选医疗器械;(七)通过创新医疗器械审评审批通道取得产品上市许可;(八)新开办企业;(九)委托、受托生产;(十)其他可以上调一级监管级别的情形。
  第十条
  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等重大应急事件时,省局可以将相关应急使用医疗器械品种提升一个监管级别,省内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要求加强监管。
  根据不同的应用途径,有关部门将医疗器械分大致为三个等级,不同等级之间的监管标准与措施存在一定的差异,这就是所谓的分级监管。对此,再生医学网表示,随着该项政策的推出,相信将有助于推动我国医疗器械产业的规范化发展,从而造福广大患者。
关键字:医疗器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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