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药械作为高附加值产业,其利润十分客观,因此,许多地方都会通过行政手段来限制外地药械企业参与竞争。久而久之,就容易导致当地药械企业垄断整个市场,但从长远角度来看,这种限制性的竞争关系只会对本地药械企业的发展带来负面影响。
再生医学网获悉,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印发了《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定》。
新版《规定》明确,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通过与经营者签订合作协议、备忘录等方式,妨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或者对其他经营者实行不平等待遇,排除、限制竞争。
并对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7大类违规行为做出了明确规定:
长期以来,在医药购销领域中,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屡禁不绝。其中,通过“政企合作”协议、招标、特许经营等方式来实施违法垄断,近年来更是常见。
对此,新规正针对此类新型行政垄断形成更加全面、清晰的认定,堵上了原有规则的“漏洞”,随着《规定》落地,全国范围内对于药械采购、配送的垄断行为,将会迎来更强势、更精准的“围猎”!
区域性商业保护政策古来有之,但从以往的历史经验教训来看,这种“溺爱式”的保护措施不仅无法帮助当地药械企业健康茁壮成长,反而会对其造成不利影响。对此,
再生医学网表示,随着该项政策的推出,或许将有望彻底终结区域性商业保护乱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