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各级医疗机构也迎来“黄金发展期”,无论是医院数量还是医疗质量均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但与此同时,不均衡的发展情况也饱受国民诟病,比如,与大城市的医疗机构相比,乡村基层医疗机构仍停留在较为落后的发展阶段。
再生医学网获悉,近日,国家卫健委在答《关于促进乡村医疗卫生健康发展的提案》时,明确提出了3项关于振兴乡村医疗的工作措施。
基层医务人员待遇方面:
1、严格落实乡村医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基本药物制度补助、一般诊疗费政策,动态调整补助标准,逐步提高乡村医生收入。
2、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服务的
乡村医生,地方要适当增加补助。
3、积极通过乡村一体化管理实现村卫生室医保结算,在有条件的地方支持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管理。
4、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调整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一般诊疗费。医保报销目录中增设农村地区适宜卫生服务项目,逐步提高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性收入占比。
职称晋升方面:
1、免试注册的大学生乡村医生应限期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2、积极组织执业(助理)医师参加全科医生转岗培训。
3、引导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依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4、逐步将实现乡村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执业(助理)医师纳入乡镇卫生院职称评聘。
5、拓宽乡村医生发展空间,同等条件下乡镇卫生院优先聘用获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进一步吸引执业(助理)医师、医学院校毕业生到村卫生室工作。
加强乡村医疗疾控建设方面:
1、卫生院:在有条件的乡镇中心卫生院建立标准化的发热门诊,配备负压救护车,一般乡镇卫生院建立标准化的发热诊室(哨点)。
2、村卫生室:强化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功能,严格落实传染病疫情报告责任,提高风险隐患早期识别能力,筑牢农村疾病预防控制网底。
3、县级医疗机构:加强县域传染病防控救治体系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推进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标准化建设。加强医疗机构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防协同配合,逐步建立疾病预防控制监督员制度。
近年来,乡村振兴战略不断被提及,而作为乡村振兴战略中的重要一环,乡村基层医疗机构的发展问题也逐渐公开化。对此,
再生医学网表示,随着该项政策的发布,相信将有助于推动我国乡村医疗工作的发展与进步,从而为完成乡村振兴战略添砖加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