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药,指的是能够满足基本医疗需求的药品,其最大特征就是患者需求量大。但对于乡村基层医疗体系而言,大量采购
基药会对其造成沉重的经济负担,久而久之,难免会影响到基层医生与乡村居民。为此,国家有关部门制定一系列法规政策,希望妥善解决此类问题。
再生医学网获悉,近日,江苏省泰州市卫健委印发了《泰州市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行动计划(2023-2025年)》。
《行动计划》指出,通过每年2万的村医基药补助、全科医生绩效工资与临床医师相衔接等举措提高基层待遇;通过空余编制引进高层次人才、人才招聘等多种渠道,壮大基层队伍,同时通过脱岗培训、“首诊签约服务包”等提升基层服务能力。
1、村医基药补助标准每年2万
在落实乡村医生保障待遇方面,将乡村医生基本药物补助标准提高到每年2万元/人或每服务人口20元,并建立动态增长机制。鼓励乡村医生提升服务能力,对新进村卫生室人员全面实施“乡管村用”,参照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同工同酬的原则确定工资待遇,按照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2、卫生骨干人才可实行协议工资制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所遴选的基层卫生骨干人才占基层卫技人员的比例达到10%,基层卫生骨干人才可实行协议工资制,对实施协议工资的人员,不纳入本单位绩效工资实施范围。对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和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临床、公共、中医、口腔”的临床医生,建立奖励机制。
3、全科医生绩效与临床医师相衔接
原则上省级验收合格的农村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社区医院(二级)、“优质服务基层行”推荐标准、基本标准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绩效工资水平和当地市(区)级公立医院保持合理水平,对综合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良好的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原则上可适当予以提高。全科医生的绩效工资水平与当地市(区)级公立医院同条件临床医师的绩效工资水平相衔接。
4、空余编制引进高层次人才
统筹调度县域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事业编制资源,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补充,其人事关系集中由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或受其委托的机构负责管理,空余编制主要用于招聘引进急需紧缺专业和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农村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医共体内部实行人员统一招聘、培训、调配和考核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在医共体内多点执业不需办理执业地点变更和执业机构备案手续。
5、人才公开招聘,定向培养渠道拓宽
在保证卫生执业准入要求的前提下,放宽基层卫生人才招聘报考条件,降低开考比例,实行常年招聘,招聘计划一年有效,招满即止。对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招聘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妇儿、中医、麻醉、影像等紧缺专业人才或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全科(中医全科)医生,由卫健部门直接采取考试(考核)等方式进行公开招聘。
鼓励市(区)通过设立专项补助经费、扩大本地户籍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规模,鼓励各地实施学费代偿办法招聘全日制医学专业毕业生,建立定向培养奖学金制度,提升定向培养质量。
6、柔性引进高层次卫技人员
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柔性引进高层次在职卫生技术人员,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兼职兼薪规定给予适当报酬。采取灵活多样的激励方式,引进上级医院退休卫生技术人员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健全退休人员返聘制度,支持身体健康的退休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服务。
原则上每个村卫生室配备1名(社区卫生服务站2名)“驻村护士”,主要协助乡村医生开展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工作,采取“镇管村用”管理机制。
7、脱岗培训,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
各市(区)要依托紧密型县域医共(联)体牵头医院建立基层卫生人员实训基地,建立健全基层卫生人员轮训制度,确保每个在岗人员在轮训周期内累计脱岗培训时间不少于3个月。
立足于功能定位,重点提升常见病、多发病诊治能力,补齐儿科、口腔、中医、康复、药学等薄弱专科短板,农村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社区医院(二级)要围绕建设十大功能中心,重点推动消化内镜、康复疼痛等功能中心建设。加强基层特色科室、专家工作室(联合病房)建设。
8、推进家庭医生“首诊签约服务包”
各市(区)要为家庭医生服务团队配备签约服务常用的设备装备,积极推进“首诊签约服务包”,加强履约能力培训,建立绩效评价机制,允许根据相关协议合理获取服务报酬,按规定要求用于参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人员的薪酬分配,考核后发放,鼓励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卫生技术人员参与签约服务,统筹落实好补助政策。
在过去,乡村基层医疗体系未得到重视,许多乡村医生往往生活窘困,进而导致乡村基层医疗长期处于较低水平,无法满足乡村居民的日常就诊需求。对此,
再生医学网表示,随着该项政策的推出,相信能够很好地解决这一问题,从而提高乡村医疗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