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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宣:进一步做好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家庭医疗救助工作
时间:2023-06-26 10:37:19  作者:lfy  来源:北京市医保局
再生医学网获悉,近日,北京市医保局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家庭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近年来,随着我国扶贫工作的持续进行,极大改善了低收入居民的生存状况。但与此同时,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也屡有发生,对扶贫工作的开展带来了极大挑战。为了解决此类问题,国家有关部门陆续推出相关政策,希望能够做好对因病致贫患者家庭的救助工作。

  再生医学网获悉,近日,北京市医保局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家庭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1、明确救助对象范围
  《通知》明确具有本市户籍,未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低收入等社会救助的城乡居民及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一个自然年度内家庭支出医疗费用较高,在经过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以及商业保险报销赔付和各种救助后,家庭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家庭承受能力,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且符合相关因病致贫家庭认定条件的,给予医疗救助。
  2、细化完善认定条件
  实行按申请家庭医疗费用支出情况进行救助,重申医疗费用支出为在医保定点机构发生的医保范围内合规医疗费用,同时,综合衡量申请家庭的家庭成员、收支水平、家庭财产等条件,参考《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2018〕45号)、《北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及低收入家庭救助制度实施细则》(京民社救发〔2018〕445号)相关内容执行,并将具体条款充实到《通知》当中。
  3、适度提高待遇标准
  因病致贫家庭救助封顶线由8万元提升至15万元,救助比例仍按照3万元(含)以下30%、3万元以上至5万元(含)以下40%、5万元以上50%的比例分段给予医疗救助,同一自然年度内只能申请一次。
  4、科学规范工作程序
  按照申请家庭提出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委托市(便)民服务中心受理审查,区医保中心审核,区医保局审批,区医保中心按照相关程序发放救助金的工作程序,办理因病致贫家庭医疗救助工作,同时,规范完善了相关申请办理表格。
  此外,《通知》还从加强管理、优化流程、强化监督等方面提出了工作要求,同时对相关法律责任进行了明确。
  针对人民群众普遍反映的“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国家通过提高医保报销比例、改善基层就医条件、重点关注低收入人群等措施予以解决。对此,再生医学网表示,随着该项政策的推出,相信能够更好地解决因病致贫问题,从而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与幸福感。
关键字:健康扶贫,因病致贫,医保,家庭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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