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
乡村医疗体系的中坚力量,基层医生在维持基层医疗正常运转方面功莫大焉!但与此同时,许多基层医生面临着薪资待遇差、养老无着落等现实难题,极大打击了基层医生的从业积极性。为此,国家有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法规,希望能够解决此类难题。
再生医学网获悉,近日,国家有关部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意见》要求把乡村医疗卫生工作摆在乡村振兴的重要位置。
《意见》要求,坚持进一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推进医疗、医保、医药、医教改革协同联动,并为乡村医疗改革制定了明确的目标任务:到2025年,乡村医疗卫生体系改革发展取得明显进展。
乡村医疗卫生领域,将迎来以下四大关键性变化:
一、优化乡村医疗机构布局,整合医疗资源
《意见》要求,因地制宜合理配置乡村两级医疗卫生资源,提升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单体规模和服务辐射能力,从注重机构全覆盖转向更加注重服务全覆盖。
二、推进县域医共体,提高三级医疗机构服务能力
健全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进县域内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
三、加强人才建设,村医队伍专业化、规范化
《意见》要求,坚持把人才队伍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发展壮大医疗卫生队伍,把工作重点放在农村和社区。村医队伍建设,将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四、落实乡村医生编制、养老等待遇
《意见》明确要求,创新完善乡村医疗卫生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切实落实
乡村医生多渠道补偿政策,统筹解决好乡村医生收入和待遇保障问题,健全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激励制度,防止给农民群众增加不应有的负担,保持医保基金平稳运行,激发改革内生动力。
近年来,我国医疗体系迎来重大改革,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不过,与城镇医疗改革相比,乡村医疗改革不仅难度更大,而且所涉及到的人员数量也更多。对此,
再生医学网表示,随着该项政策的推出,相信能够较好地解决乡村医生的待遇问题,从而激发基层医生的从业积极性,从而为推动乡村医疗改革增添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