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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医疗器械生产跨区域协同监管办法(试行)》正式发布!
时间:2023-08-22 10:28:39  作者:lfy  来源:北京药监局
再生医学网获悉,近日,北京药监局印发了《京津冀医疗器械生产跨区域协同监管办法》。
  区域融合发展是我国经济发展的新模式,通过整合区域内部的行政、经济资源能够尽量减少经济发展成本,从而起到一加一大于二的效果。在此方面,京津冀地区的表现尤为优异,比如,在生物医药领域,京津冀地区通过共建监管平台,有力推动了医学产业的深度合作。

  再生医学网获悉,近日,北京药监局印发了《京津冀医疗器械生产跨区域协同监管办法》。
  近年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加速推进,京津冀三地通过完善监管体制机制、共建监管资源共享平台等多种方式推进医药产业深度合作,在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为适应新监管形势,三地药监部门积极引导和支持医疗器械注册人借助京津冀三地区位优势,充分推进三地医疗器械产业融合发展。
  该《办法》通过明确三地药监部门在监督检查、联合约谈、联合培训、风险会商、信息通报等医疗器械协同监管方面的工作流程和具体要求,将进一步强化三地医疗器械生产协同监管体系建设,实现监管信息和培训资源共享,有力推动京津冀医疗器械生产监管向更高水平、更深层次、更宽领域迈进。
  下一步,北京市药监局将结合《办法》的发布,认真落实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三地联合培训和联合检查,统一监管尺度,提升科学监管效能,共同推进京津冀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协同发展。
  医疗器械企业跨区域发展已成为当下主流模式,特别是对于大型医药企业而言,就更是如此。但在过去,跨区域发展往往会面临多重监管,增加了企业发展的阻力。对此,再生医学网表示,随着该项政策的推出,相信能够很好地解决这一问题,从而优化企业发展路径。
关键字:医疗器械,京津冀,生物医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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