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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宣:新一批国家重点监控药品出炉!
时间:2023-09-18 11:17:36  作者:lfy  来源:国家卫健委
再生医学网获悉,近日,国家卫健委主管的《中国药房》杂志刊出了《国家重点监控药品合理用药管理规范》,明确了重点监控品种在医院管理的规范。
  药物是临床上最常见的治疗手段,几乎涵盖了所有疾病的治疗领域。正因如此,临床上所用到的药物种类可谓多不胜数,其中,就包括有一些副作用较强、适应证较确切的药物,患者一旦错误使用,往往会对身体健康造成伤害。为此,国家有关部门对此类药物进行了较为严格的监控和监管。

  再生医学网获悉,近日,国家卫健委主管的《中国药房》杂志刊出了《国家重点监控药品合理用药管理规范》,明确了重点监控品种在医院管理的规范。
  合理使用原则:严防超适应症用药
  《指南共识》归纳出了重点监控品种使用的规则,其中对用药影响较大的严防各种超适应证、超剂量、超频次使用等原则。
  《指南共识》表示,重点监控药品严格遵循临床使用适应证适宜的药品。适应证超说明书用药需有循证指南的推荐,并且临床使用时需在病程记录中记录使用原因。严格遵循药品说明书或临床指南推荐的用药疗程,禁止超疗程用药。
  重点监控药品分级:这些药品属于特殊使用级
  《指南共识》表示,根据国家公布《目录》的药品是否已列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或《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或国家谈判药品,以及是否有明确的临床使用适应证或其他临床应用参考证据,医疗机构对国家重点监控药品实行分层分级管理,分为普通使用、限制使用、特殊情况使用三个等级。
  其中普通等级的产品为有明确的临床使用适应证、已列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或《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或国家谈判药品,各医疗机构可按照常规药品合理用药评价、监测评估进行管理。
  限制使用级的重点监控品种为,有明确的临床使用适应证、未列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或《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或国家谈判药品,各医疗机构可实施定期进行处方(医嘱)专项审核和点评、专项检测评估。
  特殊情况使用的品种为,对于由高级别循证医学证据支持的超说明书用药,在尚无更好治疗手段等特殊情况下,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超说明书用药有关管理规定严格管理。
  重点药品进院和不合理使用处理
  《指南共识》要求,严格按照药品遴选采购制度选择新入院药品,并定期对重点监控药品进行专项点评和用药趋势监测,监测和点评结果上报至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及相关职能部门。根据监测结果,采用警示、限制采购、暂停采购、停止采购等处理方式,对临床使用不合理问题较多、使用金额异常偏高、对用药合理性影响较大的药品进行预警和干预。
  与普通药品相比,重点监控药品在使用过程中,需要严格遵循药品说明书,以防发生不测,从而伤害到患者的身心健康。对此,再生医学网表示,从这一角度来看,该项政策的施行可谓意义非凡,相信在此项政策的帮助下,定能够杜绝临床上不规范用药的现象。
关键字:药品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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