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以来,医疗行业掀起了反腐败浪潮,许多主任、院长纷纷落马,引得人们拍手称快。为了巩固此次反腐成果,彻底荡清残存余毒,国家有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法规,为
医保基金使用画下了红线,这也意味着此次医疗反腐正式进入了“深水区”。
再生医学网获悉,近日,陕西省医保局发布《陕西省医疗保障系统工作人员与管理服务对象交往行为管理办法(试行)》,对医保系统工作人员负面行为及正当行为等作出界定。
该《办法》并非陕西第一次对医保系统工作人员列出负面行为清单。
去年8月,《陕西省医疗保障系统工作人员与管理服务对象交往的负面行为清单》发布,列出八类负面行为,新《办法》新增了部分内容,共十类行为被列入最新的负面清单。
例如,在原清单“利用职权索贿受贿、吃拿卡要,违规接受宴请、收受礼品财物、转嫁消费、请托说情”的基础上,新《办法》增加了“与管理服务对象串通骗取医保基金”的情形。
《办法》的负面清单还包括“未经批准,擅自前往管理服务对象开展调研或者参加由其举办(赞助)的会议、论坛、讲座等活动”,这同样是十四部门在《工作要点》中明确要重点整治的领域之一。
《工作要点》指出,整治行业组织存在的不正之风问题,重点是各级各类行业组织或学(协)会在工作或推进业务主管部门委托事项过程中的不正之风问题,尤其是以“捐赠”、学术活动、举办或参加会议等名义变相摊派,为非法输送利益提供平台,违规接受捐赠资助等问题。
此前,广西、湖南等地的部分市区也针对医保局的“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发布过相关负面清单,相较于这些地区,陕西的《办法》将监管面进一步拓宽,《办法》所提出的行为规范覆盖陕西全省医保系统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全部党员干部职工等在编人员,以及返聘、借用和通过政府购买提供服务的人员。
医保基金作为广大参保人的“救命钱”,理应谨慎合规支配使用,但在医保政策实施过程中,谎报骗保等现象屡有发生,让人为之愤慨。对此,
再生医学网表示,随着该项政策的施行,相信将彻底堵上医保基金的使用漏洞,从而确保广大参保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