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医疗科技的迅猛发展,各种类型的医用耗材不断涌现,提高了临床诊疗的效率。到目前为止,各级医疗机构对
医用耗材的需求量已达到了惊人的程度,特别是在一次性医用耗材使用方面更是如此。为此,许多人开始考虑,一次性医用耗材是否可以重复使用?
再生医学网获悉,近日,河南省西南区域联盟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开展河南省西南区域联盟第二批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
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中均强调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器具不得重复使用,《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也规定“医疗机构对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不得重复使用,使用过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销毁,并做记录”。
虽然人大代表曾连续三年向卫健部门、医保部门、药监部门提出建议,认为部分一次性医用耗材可重复使用以降低成本,但直到2021年1月,国家相关部门才通过了针对“部分一次性医用耗材——
超声骨刀可重复使用”的建议。
可以看出,国家卫健委对一次性医用耗材的重复使用非常谨慎。这涉及公平与效率、公益与营利等多方面观点之间的权衡。
长期以来,有关一次性医用耗材可不可以重复使用的问题答案始终存在争议。尽管从安全原则来讲,一次性医用耗材不易重复使用,以防出现感染,但在长期实践过程中,让许多人对这一认知产生了怀疑。对此,
再生医学网表示,随着该项政策的推出,相信将能很好地解决这一问题,从而彻底终结有关一次性医用耗材可不可以重复使用的争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