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医疗机构在我国医疗卫生体系内占据着重要地位,并承担主要的医学诊疗服务。但在长期实践中,公立医疗机构曝露出许多问题,涉及日常诊疗、内部管理以及药械采购等多方面。为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国家有关部门制定并推出了
医院巡查工作机制。
再生医学网获悉,近日,国家卫健委印发了《医院巡查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医院巡查是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工作方案及要求,对具有直接领导或业务管理关系的医疗机构开展的专项检查工作,其对象原则上为二级(参照二级管理)及以上公立医院(含中医医院),也包括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为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会办医院,突出对医疗机构实现巡查“全覆盖”。
医院巡查主要关注党的建设、行业作风、运行管理等三方面工作,其中在党的建设方面,重点巡查医院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等政策文件的落实情况;在行业作风方面,重点巡查医院落实行风建设有关政策、推进“九项准则”等工作落实情况,以及医院加强行风建设工作有关情况;在运行管理方面,重点巡查医院对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医院高质量发展、全面预算管理、经济运行风险管理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此外,结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特点,在前三方面基础上还重点巡查执业与诊疗规范等政策落实情况等。
通过医院巡查,既可以帮助医院更早发现管理漏洞,便于其及时进行改正和优化,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和内部管理水平;也可以震慑一些妄想利用公立医疗机构为自身谋私利的不法分子。对此,
再生医学网表示,随着本次管理办法的发布,相信将有助于我国公立医疗机构实现自身完善和可持续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