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务人员的工作职责就是治病救人,并在这一过程中赚取合理报酬,实现自我价值。但近年来,医疗界内频频曝出贪腐丑闻,从医院院长到科室主任再到基层医生,涉及人员层面之广,牵扯非法利益之深,让人触目惊心!为了彻底扭转这一歪风邪气,国家有关部门重拳出击,掀起了轰轰烈烈的
医疗反腐大行动。
再生医学网获悉,近日,重庆市卫健委印发了《重庆市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九项准则实施细则》强调,工作人员必须合法按劳取酬,不得接受商业提成:
1、严禁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从开具的药品、检验检查及其他特殊检查等服务中谋取私利。
2、严禁工作人员私售或联络他人私售药品、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谋取私利。
3、严禁工作人员私自向患者收取任何费用。
4、严禁工作人员利用工作之便向患者推销一次性生活用品、保健品、护工服务、出租陪护床、“黑救护车”、保险等产品或服务并从中谋取私利。
5、严禁工作人员未经授权私自统计医院设备、药品、耗材采购、使用、库存信息等有关数据,严禁向互联网企业或医药企业、经销商及其工作人员提供有关数据以谋取私利。
6、严禁在诊疗区域内存放“双通道”外的医药、耗材等宣传品。
7、严禁工作人员接受互联网企业与开处方配药有关的费用。
8、严禁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身份之便非法直播带货获利。
通知要求严格自查自纠,促进纠建并举。重点对商业提成、欺诈骗保、过度诊疗、违规接受捐赠、泄露患者隐私、利用职务之便非法牟利、破坏就医公平、收受患者“红包”、收取回扣等突出问题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并整改,涉及违纪违法的及时处理或移送相关部门查处。
对于违反包括但不限于《九项准则实施细则》的相关人员,依法依规予以处理,违反党纪政纪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依纪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对于违反《九项准则实施细则》行为多发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等其他严重后果的医疗机构负责人,依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人们常常将医务人员赞誉为“白衣天使”,但不可讳言,在“天使”之中也混迹着为数不少的“害群之马”。为了正本清源,还广大医务人员良好声誉,国家制定并实施了前述政策规定。对此,
再生医学网表示,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我们定能彻底铲除医疗腐败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