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类文书种类繁多,大致可分为诊断类文书、治疗类文书、护理类文书以及其他类文书。但从本质上来看,医疗类文书的主要作用是保障患者的权益和评估医疗的质量。因此,医疗机构在开具医疗类文书时,应秉持客观、严肃、认真的态度,以确保文书合乎法规。
再生医学网获悉,近日,国家卫健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医学证明文件类医疗文书管理工作的通知》,并对该《通知》的具体内容进行了专业的解读。
主要内容
《通知》就医疗机构内部加强医疗文书管理工作提出了统一要求。
一是完善医疗文书管理制度
要求医疗机构建立健全医疗文书管理制度,梳理制定医疗文书目录,明确医疗文书开具人员条件并进行动态管理,落实证章分离要求。
二是统一医疗文书开具内容
要求医疗机构统一本机构
医疗文书格式,明确医疗文书内容的基本规范或要求,建立统一编号和留存备份机制。
三是规范医疗文书开具行为
要求医疗机构从各个环节加强对本机构医师开具医疗文书的行为管理。
四是加强医疗文书核查管理
要求医疗机构建立回溯核查机制,加强医疗文书结果质量管理。
五是压实医疗文书开具责任
要求医疗机构建立医疗文书责任追究机制,强化医务人员的责任意识,保障医疗文书质量。
工作要求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是医疗文书管理的主体,要认真理解《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立即建立健全本机构医疗文书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落实相关管理要求,将尚未进行统一管理的各类医疗文书尽快纳入管理范畴,消除管理空白点和漏洞。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指导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认真贯彻落实《通知》要求,健全机构内部管理制度和机制,做好医疗文书管理,及时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近年来,有关乱开具医疗类文书的负面新闻不断遭曝出,严重影响了该类文书的权威性和合规性,长久以往,难免会对医疗机构的自身名誉造成伤害。对此,
再生医学网表示,随着该项政策的颁布施行,相信将有助于加强医疗类文书的规范化管理,提升医疗机构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