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无废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
无废医院”正逐渐成为各地卫健部门的重点工作任务。近段时间以来,多地区均在着手布局“无废医院”建设工作,并取得了初步的工作成果。为了进一步推动“无废医院”的建设进程,有关部门于近日制定并推出了相关政策。
再生医学网获悉,近日,上海市卫健委印发了关于上海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申报条件
申报院区已正常执业满三年且住院床位总数在20张以上,近三年未因
医疗废物管理、污水处理等原因受到行政处罚,在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上无卫生健康、安全、环保、质量等领域严重失信信息,且无其他重大问题的医院,可以申报“无废医院”和市级示范“无废医院”。
评估程序
1、“无废医院”建设评估
申报单位依据“无废医院”建设评估细则开展自评,并于每年2月1日—2月15日向所在区卫生健康部门提交“无废医院”建设评估申请。区卫生健康部门应于每年3月15日前组织完成辖区“无废医院”评审,报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公示和认定。“无废医院”认定有效期为3年。
2、市级示范“无废医院”评选
区卫生健康部门应于每年3月15日前向市卫生健康部门推荐至少1家“无废医院”参评市级示范“无废医院”。市卫生健康部门依托市级示范“无废医院”评选专家库抽取专家,重点评价“无废医院”在减量化、资源化、“无废”理念宣传、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医疗废物管理等方面的亮点工作和提升举措,并在每年4月20日前通过擂台评选、现场核查等方式开展评选。
评选结果经市级示范“无废医院”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市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公示并发布。市级示范“无废医院”评选工作方案及评选细则另行制定。
与普通废弃物不同,医疗废弃物若处置不当不仅会影响当地的生态环境,还有可能会引发生物安全等问题。因此,与其他场所相比,医院推进无废建设就显得尤为重要。对此,
再生医学网表示,从这一角度来看,该项政策的颁布与施行可谓是意义非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