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中华民族的文化瑰宝,
民族医药兼具文化性与实用性,是中华民族融合发展的最佳见证者。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就将发展现代医药和传统医药当作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主基调,其中,传统医药就包括了民族医药。从中不难看出,发展民族医药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再生医学网获悉,近日,针对政协委员提出的“关于支持民族药纳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的提案”,国家医保局作出了如下答复。
一、关于优化民族药的审评审批问题
按照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全面落实“四个最严”的要求,国家药监局高度重视中药传承创新发展,持续深化改革,健全符合中药特点的审评审批体系,支持和鼓励包括蒙药在内的具有临床价值的新药申报注册上市。
国家药监局先后发布了《中药注册分类及申报资料要求》《关于促进中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中药注册管理专门规定》,将中药注册分类分为中药创新药、中药改良型新药、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和同名同方药四类。
同时,明确构建中医药理论、人用经验及临床试验相结合的审评证据体系,支持和鼓励具有人用经验的药物研发。少数民族药虽然在理论体系、习用药材、疾病认识上各有特点,但按新药申报注册仍应遵循药品研发的一般规律,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规要求。
二、关于民族药的医保准入问题
现行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收载包含96种民族药在内的中成药共1381种。同时,考虑到民族医药主要受民族医学理论的指导,在使用上具有较强的地域性和特殊性,《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省级医保部门按国家规定的调整权限和程序,可将符合条件的民族药、医疗机构制剂和中药饮片纳入省级医保支付范围,并按规定备案后实施。
民族医药拥有悠久的历史,自有其丰富的内涵,即便是在现代医学盛行的当下,也无法否认民族医药的可行性与实用性。而将民族医药纳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则有利于进一步发展壮大民族医药产业。对此,
再生医学网表示,从这一角度来看,该项提案可谓意义非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