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互联网+”浪潮席卷而来,我国医疗行业也迎来了新的改革机遇。特别是随着移动端医疗APP的广泛普及,为“互联网+医疗”模式的成熟化应用打下了良好的基础。通过这种新兴的诊疗模式,医院可以打破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为患者提供更加便捷的就医服务。
再生医学网获悉,近日,海南省卫健委印发了《海南省互联网诊疗管理实施办法》。
《办法》指出,实体医疗机构使用在本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注册的医师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的,或与第三方机构合作建立互联网医院的,应当向其注册登记机关申请增加“
互联网诊疗”服务方式,同时应当申请将互联网医院作为第二名称。
《办法》指出,以远程医疗中心为依托独立设置的、以互联网诊疗服务为主的互联网医院,鼓励其设置在省内划定的重点产业园区,由园区出台相应的配套服务措施。
申请设置互联网医院,应当向其依托的实体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机关提出设置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设置申请书;
(二)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可根据情况适当简化报告内容;
(三)所依托实体医疗机构的地址;
(四)申请设置方与实体医疗机构共同签署的合作建立
互联网医院的协议书。
《办法》强调,省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省级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平台,实施第三级及以上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对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进行监管。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应当主动与省级监管平台对接,及时上传、更新《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互联网诊疗服务系统应用入口等相关信息,主动接受监督。互联网医院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加强内部各项管理。
时至今日,虽然互联网诊疗模式已取得初步的应用成果,但仍存在很大的空间等待我们挖掘利用,比如,远程会诊、慢性病复诊、家庭医生签约以及医学咨询等等。对此,
再生医学网表示,随着该项政策的施行,相信能够为我国互联网诊疗的发展注入强大的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