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医院作为我国医疗卫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临床诊疗、项目科研、教育培训以及科普宣讲等重要职责。但与之相对的是,公立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薪资水平较低,与高强度的劳动水平完全不成正比。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国家有关部门制定了相应的政策措施。
再生医学网获悉,近日,国家有关部门印发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要求在全国范围内深入推广三明医改经验。
《通知》指出,要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
研究制定关于医疗服务收入内涵与薪酬制度衔接的办法。注重医务人员稳定收入和有效激励,进一步发挥薪酬制度的保障功能。加强对医院内部分配的指导监督,严禁向科室和医务人员下达创收指标,医务人员薪酬不得与药品、卫生材料、检查、化验等业务收入挂钩。进一步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资政策。
除此之外,《通知》还围绕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进药品和
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提质扩面等提出全新要求。
比如,《通知》要求,2024年,所有统筹地区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或按病种分值(DIP)付费改革,合理确定支付标准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对紧密型医疗联合体实行医保总额付费,完善总额测算、结余留用和合理超支分担机制。开展中医优势病种付费试点。研究对创新药和先进医疗技术应用给予在DRG/DIP付费中除外支付等政策倾斜。
指导内蒙古、浙江、四川等3个试点省份开展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全省(区)试点,指导唐山、苏州、厦门、赣州、乐山等5个试点城市进一步探索建立医疗服务价格新机制。推进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工作,经评估符合调价条件的地区及时完成调价。
作为本轮医改的重要内容之一,如何调整公立医院医务人员的薪酬机制,是继续执行“以药养医”措施,还是另想它法?对于这一问题,国家有关部门给出了最终答案。对此,
再生医学网表示,随着三明医改工作的持续推进,也让我们看清了公立医疗机构的未来发展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