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
医用耗材的使用量达到了惊人的程度,几乎所有的医疗活动过程中都能看到医用耗材的身影。但过于昂贵的价格,也让不少患者疾呼“看病贵”。为了解决这一难题,国家有关部门将常用和高值医用耗材纳入了带量采购范畴,从而最大程度降低采购成本。
再生医学网获悉,近日,陕西省医保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稿》中,陕西对支付联动相关工作做出了明确。
一、联动医保总额预算
各统筹区医保部门编制定点医疗机构年度总额预算时,应同步编制定点医疗机构年度医用耗材专项预算;将医用耗材网采、议价、回款等管理要求,纳入医保定点协议管理,考核结果与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年度总额预算挂钩。
公立医疗机构线下采购医用耗材(尚未在我省采购平台挂网且现有挂网产品无法替代的临床必需或应急需要的产品除外)需医保基金支付部分,按规定不纳入该单位下一年度医用耗材专项预算编制基数。
二、联动医保支付标准
省级医保部门分类制定全省统一的医用耗材医保支付标准。对集采中选医用耗材医保支付标准按照中选价格确定,非中选医用耗材医保支付标准原则上不高于类别相同、功能相近中选医用耗材的最高中选价格。
三、落实医保支付激励约束机制
各统筹区医保部门应定期组织开展辖区内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采购专项评价工作,对通过省采购平台采购医用耗材费用占比未达到80%的医疗机构,取消年度医用耗材医保资金的"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由各统筹区医保部门在年终清算时按一定比例扣减医用耗材总额。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鼓励陕西省未开展的其他省级集采项目中选产品以中选价格(不高于全国省级最低挂网价和我省最低实际交易价)挂网。
限价挂网采购方式中,《征求意见稿》提出,限价挂网价格为医疗机构网采议价的上限,医疗机构应积极与配送企业进行自主议价,也可通过医联体或医共体等形式进行联合议价,降低采购成本,议价结果为医疗机构实际采购价格,供省内其他医疗机构参考。
《征求意见稿》还强调,要压实医疗机构主体责任。公立医疗机构要积极履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主体责任,坚持网上采购,杜绝线下采购,做到医用
耗材网采率不低于本机构医用耗材本年度全部采购金额的80%,年度备案采购医用耗材金额不得超过本机构上年度医用耗材采购总金额的5%。
长期以来,我国医疗领域存在着药品耗材价格虚高的问题,其背后,是医药流通体制存在的弊端。为了打破这一局面,国家有关部门提出了带量采购政策。对此,
再生医学网表示,随着该项政策的颁布施行,不仅大幅降低了药品耗材采购成本,同时也减轻了患者的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