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目录对于许多药械企业而言,无异是一处“洞天福地”,一旦产品进入国家医保目录,其销量将会倍增,医用耗材企业自然能够从中挣得盆满钵满。同样,对于患者群体而言,随着更多医用耗材进入医保目录,必然能够进一步减轻其经济负担,增强其幸福感与获得感。
再生医学网获悉,近日,天津市发布《关于公布药物洗脱支架、人工关节等医保医用耗材目录有关工作的通知》。
此次纳入目录的医保医用耗材以天津市参加国家和联盟组织医用耗材集中
带量采购结果为基础,依托国家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库,按照"通用名+材质特征"(15位医保编码)制定医保医用耗材目录。
本次目录范围内的医用耗材是以集中带量采购结果文件为依据,按类别、按医保编码确定医保最高支付标准,维持现有支付政策不变。
对于目录内集中带量采购
医用耗材,中选产品以中选价格为支付标准,未中选产品的医保最高支付标准按现行标准执行。
对于集中带量采购项目中有套系或系统的医用耗材,仍按集采执行文件要求执行,组成套系或系统各部件医保支付标准不高于套系或系统最高医保支付标准。
天津市医保局进一步举例到:比如,在人工关节集采项目中,合金-聚乙烯类初次全髋系统含股骨柄、股骨头、髋臼内衬、髋臼杯、髋臼螺钉(2枚)等6个部件,最高支付标准(含伴随服务费)为每套8460元,患者使用以上6个部件总计不高于8460元时,医保基金据实按规定比例支付;患者使用以上6个部件总计高于8460元时,医保基金以套系或系统最高支付标准(即8460元)按规定比例支付。
除明确要求不得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耗材,未确定医保最高支付标准的医用耗材仍按现行支付政策执行。
天津市医保局还表示,目录内容、支付标准将结合医用耗材带量采购、支付管理政策调整及贯标工作相关政策等情况,按照先集采后非集采的顺序,适时进行动态调整,分批分类确定医保支付标准。
近期以来,随着医保医用耗材目录全国统一步伐加快,耗材支付市场必将再掀波澜。特别是对于高值医用耗材而言,的确存在部分价格虚高的情况,而通过带量采购或谈判程序必然能够压低价格的空间。对此,
再生医学网表示,随着该项政策的施行,相信将进一步助力我国医用耗材市场的规范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