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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政策解读
时间:2024-08-16 11:17:27  作者:lfy  来源:国家药监局
再生医学网获悉,近日,国家药监局新修订并印发了《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并对该《规范》做了政策解读。
  医疗器械的质量是否达标,直接关乎到治疗效果与患者健康,自然容不得半分马虎。为了加强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医疗器械经营行为,促进行业规范化发展,保障公众健康权益,国家有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以期能够从源头上确保医疗器械的质量安全。

  再生医学网获悉,近日,国家药监局新修订并印发了《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并对该《规范》做了政策解读。
  一、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含变更和延续)现场核查
  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经营许可(含变更和延续)现场核查中,企业适用项目全部符合要求或者能够当场整改完成的,检查结果为“通过检查”;关键项目(标识为“※”项)中不符合要求的项目数≤10%且一般项目(无标识项)中不符合要求的项目数≤20%的,检查结果为“限期整改”;关键项目中不符合要求的项目数>10%或者一般项目中不符合要求的项目数>20%的,检查结果为“未通过检查”。
  检查结果为“限期整改”的,企业应当在现场检查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并向原检查部门一次性提交整改报告。经复查后,整改项目全部符合要求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出准予许可的书面决定。企业在30个工作日内未能提交整改报告或者经复查仍存在不符合要求项目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出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检查结果为“未通过检查”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直接作出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
  本《指导原则》所指的关键项目中不符合要求的项目数比例=关键项目中不符合要求的项目数÷(关键项目数总数-关键项目中确认的合理缺项项目数)×100%;一般项目中不符合要求的项目数比例=一般项目中不符合要求的项目数÷(一般项目数总数-一般项目中确认的合理缺项项目数)×100%。
  二、其他监督检查
  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日常监督检查和经营备案后的现场检查中,企业适用项目全部符合要求或者能够当场整改完成的,检查结果为“通过检查”。有项目不符合要求的且不能当场整改完成的,检查结果为“限期整改”。
  检查中发现企业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应当依法依规处置。其中,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评估,检查发现的不符合项目影响或者不能保证产品安全、有效的,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等规定依法处置。
  本《指导原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印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同时废止。
  随着医学科技的日益进步,各种先进医疗器械不断涌现,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临床诊疗效果。不过,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我国仍存在一定差距,特别是在医疗器械经营保管方面存在诸多不足之处。对此,再生医学网表示,随着该项政策的施行,相信将有助于弥平差距。
关键字:医疗器械,医疗器械质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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