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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规范器械生产经营检查员管理
时间:2013-06-08 13:18:10  作者:网站编辑  来源:医疗器械网
据中国医药报福建讯 记者陈素娟 通讯员涂文昌报道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近日制定了《福建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监督检查员管理制度(试行)》,从检查员的任务、应具备条件、权利与责任、工作纪律等方面做出规范。

    据中国医药报福建讯 记者陈素娟 通讯员涂文昌报道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近日制定了《福建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监督检查员管理制度(试行)》,从检查员的任务、应具备条件、权利与责任、工作纪律等方面做出规范。
     
    制度明确,检查员在现场检查过程中,可依法查阅或要求被检查企业提供相关产品和资料;发现被检查企业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律移交属地市局查处,并以书面形式如实上报省局;不得要求企业提供法规、标准规定以外的任何事项或内容,并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做出检查(考核)结论。

    检查组组长负责审查检查员的检查记录,并在现场检查结束后,按规定时限向调度使用单位如实汇报检查结果,上交检查记录;发现企业擅自降低法定条件、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严重违法行为,或企业对检查不予配合等情况,可终止现场检查。

    制度还规定,对违反相关工作纪律、造成不良影响,检查中不负责任、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后果,徇私舞弊、弄虚作假、造成检查结果严重失真,年度内无特殊原因两次不服从调度使用的检查员,予以解聘。

关键字:生产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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