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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首部规范人体器官捐献地方法规出台
时间:2013-07-01 13:48:42  作者:网站编辑  来源:再生医学网
12月25日凌晨,一个刚出生40多天的婴儿永远闭上了眼睛。按照其父母的意愿,根据人体器官捐献程序,肝脏和肾脏被捐献了出来,挽救了2个被病痛折磨许久的生命。

    12月25日凌晨,一个刚出生40多天的婴儿永远闭上了眼睛。按照其父母的意愿,根据人体器官捐献程序,肝脏和肾脏被捐献了出来,挽救了2个被病痛折磨许久的生命。

 据医生介绍,受者包括一位患有先天胆道闭锁的五个月大婴儿。医生说,如果没有及时移植器官,他活不过两岁。

 就在前一天,天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天津市人体器官捐献条例》。这是中国首部单独规范人体器官捐献的地方法规。

 在总则的第一条,这个地方性法规阐明了制定和实施的目的:为了规范人体器官捐献行为,保障捐献人的合法权益,倡导捐献人体器官挽救生命的人道主义精神,推动社会文明进步。

  “之前全国其他地方曾经出台过有关于人体器官移植和将遗体捐献与器官捐献一同规定的法规,但这部单独规范人体器官捐献的地方法规在全国尚属首例。”天津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高绍林说。

 中国红十字会的统计数据显示,从2007年中国推进器官捐献开始到2012年11月30日,中国公民自愿捐献人体器官已完成513例,捐献大器官1385个,1000多个垂危的生命得到挽救。但这对于庞大的移植需求来讲仍然是杯水车薪。

 卫生部的统计显示,中国每年等待器官移植的人数在150万左右,能够获得移植的仅1万人左右,供应需求比为1:150。调查显示,中国每百万人中只有0.03人自愿在身故后捐献。

 “此次天津出台鼓励器官捐献的地方性法规,正是为了鼓励人们逐步改变传统观念,积极参与捐献器官活动。”高绍林说。

 据高绍林介绍,通过建立人体器官捐献信息登记系统,将有关人体器官捐献的捐献登记、器官获取、器官分配、器官移植等相关信息整合归纳,形成一个相对公开、透明的监督管理体系,促进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的健康发展。

 天津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郑新建则表示,天津出台的“条例”解决了器官捐献“谁来做,做什么,怎么做”的问题,明确了相关主体,比如政府部门、社会团体和医疗机构的责任义务,解决了之前器官捐献工作中无法可依的尴尬。

 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副院长朱治军说,很多志愿者以前捐献无门,条例出台是对潜在捐献人群的发掘、更多患者的生命可以因为得到延续,这也是社会文明发展的一个推动。

 事实上,近年来,中国已经出台了一系列规范人体器官移植的举措,在短时间内将消除对死刑犯器官的依赖,让捐献成为移植器官的主要来源。

关键字:人体器官,捐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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