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资源社会化的两个基本点在于:社会化的非营利性医院成为医院的主体,作为自由执业的医生成为医生的主体,其中医生的自由执业是医疗资源社会化的核心。实现医疗资源社会化的途径便是打破政府对这样一些手段的垄断,即准入、规划、科研、定价、医保,或完全取消这些行政手段,如编制和评级。
尽管我国公立医院占所有医院的三分之二,占所有医院床位的90%,但是这些公立医院都是挂羊头卖狗肉,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立医院。真正的公立医院应当主要依靠政府经费,对病人实行免费或低价服务。而我国目前的公立医院90%的收入靠病人和医保的收入,只有10%的收入来自政府经费。这样一种收入的结构与国外的非营利性民营医院并无区别。
我们应当将社会和市场无法经营的医院办成真正的公立医院,主要依靠政府资金来支持,例如传染病医院、精神病医院、军队和退伍军人医院、以及贫困地区的医院等,而让社会和市场能够经营的医院转化为民营医院。这样真正的公立医院主要占所有医院的四分之一就可以了,而非营利性的民营(社会)医院应当占医院的主导地位(大约所有医院的一半)。这些社会性非营利医院的收入主要来自病人、医保和社会捐赠,政府也可以通过一些项目进行补偿,例如对医院科研教学的支持,对基本建设项目的支持等。政府只要放弃上述的行政垄断手段,特别在医院的人事管理上放手,就可以将目前的公立医院转化为社会化的非营利医院。这些医院将成为社会化的资源,而不是某个政府部门或某个所有者来支配和垄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