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的安排,三大医保职责统一到一个部门管理,属于管理职责的整合,将先实现行政、经办资源的整合,为进一步的制度并轨打下基础。
“将来的整合不仅是管理部门合并,而是制度衔接,实现所有参保人待遇无差异,这才是真正的分担疾病风险的医保补偿模式。”王延中说。
三大医保归哪个部门管理,目前尚无定论。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李珍认为,三项医保整合管理职责之后,如果归人社部门管理,最大的困难是在专业技术和信息获得方面存在劣势;如果由卫生部门管理,最大的问题在于舆论会认为卫生部门“管办不分”。
依据国际经验,人类发展指数较高的国家、医保全覆盖的国家更多倾向于“大卫生”管理模式,但前提是医疗服务供给的管办分离。
研讨会上,卫计委卫生研究中心公布的对国际上171个国家和地区的医疗保障管理体制情况的分析显示,84%的国家/地区由卫生部门单独管理(占72%)或与其他部门共同管理(占12%)医疗保障。
与会专家指出,医疗保障是否有效的评判标准并不在于基金是否平衡,而在于是否有利于参保者公平、可及地利用医疗服务。片面强调医疗保险基金平衡问题,单纯以经济手段对医疗机构进行总额控制,造成医院接收医保病人越多,反而可能要承担更多的医保结算损失,医院因此而推诿医保病人。
不管归哪个部门管理,都急需进行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以应对当前医保管理上的风险。而且医疗保障体制的改革应是协调推进的,医保、医疗、医药‘三医’要联动,不能只从一方面来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