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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行政执法将列入政府考核
时间:2013-04-19 16:14:42  作者:网站编辑  来源:再生医学网
我国将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逐级健全督查考核制度,加强对地方政府、监管部门食品安全工作的考核
将加快建设婴幼儿配方乳粉电子追溯系统

 根据《2013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我国将推进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重点加快婴幼儿配方乳粉和原料乳粉、肉类、蔬菜、酒类、保健食品电子追溯系统建设。

 根据这份工作安排,我国将根据国家重大信息化工程建设规划,充分利用现有信息化资源,按照统一的设计要求和技术标准,建设国家食品安全信息平台,2013年底前,完成主系统和子系统的总体规划和设计。

 此外,我国还将统筹规划建设食品安全电子追溯体系,统一追溯编码,确保追溯链条的完整性和兼容性,重点加快婴幼儿配方乳粉和原料乳粉、肉类、蔬菜、酒类、保健食品电子追溯系统建设。

 年底前基本完成食品相关标准的清理

 根据《2013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我国将加快食品安全标准建设,在2013年底前,基本完成食品相关标准的清理。

 根据安排,我国将健全标准审评程序和制度,增强标准制定的透明度。2013年底前将基本完成食品相关标准的清理,完善食品中致病微生物、食品添加剂使用、食品生产经营规范、农药兽药残留等方面的标准,制修订蜂蜜、食用植物油等产品标准和配套检验方法标准。

 同时,各地将结合实际做好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和企业标准的备案工作,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照规定向社会公布备案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此外,我国还将推动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餐厨废弃物管理及资源化利用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制修订,强化相关法律法规的衔接,完善监管执法依据,加大惩处力度。

 根据这份工作安排,我国还将明确食品安全刑事案件侦办中的行为定性、案件管辖、证据规格等法律适用问题,特别是行政执法证据在刑事诉讼中的运用问题,同时,推动地方加快畜禽屠宰、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等方面的立法工作。

关键字:食品安全,政府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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