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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印发2013年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时间:2013-04-02 16:51:53  作者:网站编辑  来源:再生医学网
2013年卫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三、认真做好卫生应急、疾病防控和妇幼卫生工作
     
    贯彻《国家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推进卫生应急一案三制建设。探索基层卫生应急管理模式,继续推进国家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完善各级卫生应急指挥框架,开展卫生应急能力建设评估。制订医疗卫生机构卫生应急工作规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制度》等制度,修订《突发急性传染病预防控制战略》,制订《卫生部流感大流行应急预案》。推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工作,规范国家和省级风险评估工作,在全国1/4以上的市县级推广风险评估工作。启动卫生部卫生应急指挥决策平台二期建设,初步实现20个以上省份与卫生部卫生应急指挥决策系统互联互通。制订各级各类卫生应急储备目录,完善物资储备。启动国家级区域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相关工作。做好鼠疫、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各类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准备和处置以及重大活动卫生保障工作。
  
    制订疾控机构管理规定和岗位设置管理意见,全面实施绩效考核。开展疾控体系建设10年评价工作。落实艾滋病“四免一关怀”政策,实施“五扩大、六加强”各项措施,指导社会力量参与防治工作。推进结核病新型防治服务体系建设,以地市为单位耐多药肺结核规范化诊治覆盖率达到30%,新涂阳肺结核患者的治愈率保持在85%以上。继续实施以传染源控制为主的血吸虫病综合防治策略,全面启动消除疟疾考核评估工作,落实包虫病防治行动计划。以乡镇为单位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0%以上,维持无脊灰状态,推进消除麻疹工作。提高法定传染病报告质量,加强呼吸道、肠道、自然疫源性等重点传染病防控,及时处置暴发疫情。加大中西部地区地方病防治工作力度。落实慢性病防治工作规划,推进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继续开展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推进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以区县为单位,网络覆盖率达到65%以上。修订国家卫生城镇标准及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开展以农村为重点的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推进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开展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和环境卫生监测,推进疾控工作与爱国卫生紧密结合,继续开展国家卫生城镇创建工作,将健康城镇建设指标纳入其核心建设与考核内容。
  
    制订妇幼保健机构建设规划和标准。加强新生儿疾病筛查、妇女常见病筛查管理。推进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制订早产干预指南和规范。继续实施“降消”项目,做好儿童健康综合干预重点联系点工作。探索流动人口孕产期保健服务模式。加强对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组织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清查,开展卫生系统专项整治行动和多部门综合整治行动。制订加强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的指导意见以及健康教育基地建设标准,加强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指导和协作。全面推行公共场所禁烟,巩固无烟医疗卫生系统创建成果,推进戒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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