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关于印发2013年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时间:2013-04-02 16:51:53 作者:网站编辑 来源:再生医学网
2013年卫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五、依法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强化卫生监督
落实《国务院2013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标准体系建设为重点,全面推进卫生系统食品安全相关能力建设。完成年度食品安全标准清理工作任务,加快食品中致病微生物限量标准等基础标准的制修订,加强食品安全标准宣传培训及跟踪评价工作。以粮食、蔬菜、肉、乳、婴幼儿食品和非法添加物等为重点,实施2013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食品污染物及有害因素监测至少覆盖50%的县级行政区域。完善食源性疾病管理制度,规范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和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加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组织开展优先评估项目,推动基础数据库建设和相关研究。适时发布食品中非法添加物“黑名单”,完善相关检验方法。
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基本完成县级卫生监督机构建设项目。规范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运行机制,将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覆盖率扩大到90%以上。贯彻全国卫生监督员培训规划,落实首席卫生监督员、卫生监督紧缺人才以及基层复合型人才等培养工作。深入推进卫生监督员职位分级管理试点工作。加强职业病防治机构能力建设,职业病诊断机构市(地)级覆盖率和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县(区)覆盖率分别达到90%以上和80%以上。扩大医用辐射防护监测网,进一步规范放射诊疗防护工作。实施2013年国家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方案。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管,确保实现量化分级管理率,住宿场所和游泳场所达到100%,美容美发场所达到50%以上,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监督覆盖率达到50%以上。加强学校卫生监督,中小学校卫生监督覆盖率达到80%以上。做好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严厉打击无证行医和非法采供血。